5.3 场地绿化


5.3.1 老年人设施场地范围内的绿地率:新建不应低于40%,扩建和改建不应低于35%。
5.3.2 集中绿地内可统筹设置少量老年人活动场地。
5.3.3 绿化植物选择应适应当地气候、土壤条件及植物多样性要求,不应对老年人生活和健康造成危害。
收藏 书签 笔记 展开
条文

目录导航